時間:2020-10-28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責任編輯:yyx
民主與法制時報評論員
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法學會要保持和增強群眾性。這為各級法學會和法學會干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爭當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忠實踐行者、黨的群眾路線的堅定執(zhí)行者、黨的群眾工作的行家里手,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群眾性是群團組織的根本特點。中國法學會作為黨和政府聯(lián)系和團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紐帶,有著70多年的發(fā)展歷程,其前身是新法學研究會、新政治學研究會和中國政治法律學會,具有十分光榮的傳統(tǒng)。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對法學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切實保持和增強法學會的群眾性,團結和帶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滿腔熱情地做好服務群眾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任何一項群眾性工作,脫離了基層,脫離了群眾,口號再多,規(guī)劃再多,也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都是做不好的。堅持服務群眾的工作生命線,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體現(xiàn)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學會工作各個方面,把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重點,通過服務人民群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就能夠保持和增強法學會的群眾性,把法學會工作做好做實。
群團組織作為群眾自己的組織,群眾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是兩個最為重要的要素。如果缺乏群眾的廣泛性,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群眾代表性太窄,不利于群團組織吸引群眾、號召群眾、開展工作。各級法學會要做好會員發(fā)展服務管理工作,堅持鞏固和發(fā)展并重,繼續(xù)發(fā)展壯大會員隊伍,完善法學會和法學社會團體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制度,擴大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來自基層和一線法學法律工作者的代表比例,不斷提升法學會組織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把法學會建成“法學法律工作者之家”。
落地才能生根,根深才能葉茂。目前,省市縣三級法學會組織已經(jīng)基本實現(xiàn)全覆蓋,這有利于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要著眼夯實基礎加強組織建設,力爭2021年年底前實現(xiàn)縣級以上行政區(qū)法學會組織全覆蓋,探索創(chuàng)新法學會的組織形式、活動方式,積極整合資源,進一步發(fā)揮法學會在參與社會治理、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法學會工作經(jīng)費保障制度,將財政撥款支持的法學會工作經(jīng)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并予以保證;在國家法律和相關規(guī)定許可范圍內(nèi),通過多種方式籌措發(fā)展資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通過公益基金會等形式,動員更多社會力量支持法學會事業(yè)發(fā)展,加大對法學研究、法學交流、法治宣傳、法律服務、人才培養(yǎng)以及資助社會弱勢群體、法治扶貧及其他社會活動的支持力度。
“國以民為本,社稷亦為民而立。”只要保持和增強法學會的群眾性,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成為群眾信得過、靠得住、離不開的知心人、貼心人,就一定能團結和帶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國新征程中展現(xiàn)新?lián)敗崿F(xiàn)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