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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座談會在京舉行

時間:2018-01-26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att2014

“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座談會在京舉行

陳冀平 張文顯 王其江 姜偉 李林出席

1月25日,中國法學會在京召開“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座談會

  2018年1月25日,中國法學會在京召開“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座談會。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出席并講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姜偉,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文顯、王其江,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李林研究員等出席。會議由張文顯主持。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出席并講話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暨習近平同志指示堅持發(fā)展“楓橋經驗”15周年。剛剛閉幕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對總結、提煉、推廣“楓橋經驗”作出了重要部署。近日,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郭聲琨在浙江省調研時指出,毛澤東思想催生了“楓橋經驗”,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孕育了新時代的“楓橋經驗”。法學會要加強研究,做好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工作。為深入學習、研究、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部署和郭聲琨同志的指示要求,中國法學會決定設立“‘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重大課題,聯(lián)合中央各政法單位廣泛組織全國知名專家學者對“楓橋經驗”進行跨領域、多學科、集中性的協(xié)同研究,爭取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理論成果,進一步促進“楓橋經驗”的理論化、“楓橋理論”的體系化和國際化;對新時代的“楓橋經驗”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研究,為“楓橋經驗”的不斷豐富和發(fā)展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引領更多有較深學術造詣的專家學者持續(xù)關注、研究、宣傳、推廣“楓橋經驗”,在全國尤其法學法律界再次興起學習研究推廣“楓橋經驗”的熱潮;深入開展調研活動,建立不同部門共同研究、不同學科相互交流的長效性機制和平臺。本次座談會是對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郭聲琨同志指示要求的落實會,也是“楓橋經驗”理論研究的推進會,更是“‘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重大課題的啟動會和部署會。

  陳冀平指出,經過55年的學習推廣、堅持發(fā)展,“楓橋經驗”在全國各地深深扎根、遍地開花,并且歷久彌新、不斷創(chuàng)新發(fā)展,是我國政法綜治戰(zhàn)線的一面旗幟和我國社會治理的金名片?!皸鳂蚪涷灐笔侵袊嗣竦膫ゴ髣?chuàng)造,凝結了毛澤東、習近平等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的思想和心血,是不斷推進和實現(xiàn)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的重要法寶。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強調要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chuàng)新“楓橋經驗”,并就“楓橋經驗”發(fā)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和理論文章,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我們開展“楓橋經驗”理論總結、提煉工作的根本遵循。

  陳冀平強調,“楓橋經驗”的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引領“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工作。浙江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萌發(fā)地,“楓橋經驗”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基層治理思想的重要來源。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xiāng)村治理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區(qū)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fā)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xiàn)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jié)、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提出,“推動‘楓橋經驗’由促進鄉(xiāng)村治理體系建設向促進城鎮(zhèn)、社區(qū)治理體系建設延伸”。我們必須學懂弄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并作為指導思想全面引領、全程貫穿“楓橋經驗”的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工作。二是要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深刻領會、牢牢把握、始終堅持相信群眾和依靠群眾。為了群眾、相信群眾、發(fā)動群眾和依靠群眾是“楓橋經驗”的核心要義?!皸鳂蚪涷灐钡幕咎卣魇恰鞍l(fā)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xiàn)捕人少、治安好”。通過“發(fā)動和依靠群眾”這個根本途徑,是“楓橋經驗”的靈魂所在、精髓所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群眾是和諧社會建設的主力軍,要樹立群眾觀念,把人民群眾看作是和諧社會建設的主體,一切相信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充分發(fā)揮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本質力量,讓社會和諧穩(wěn)定,讓群眾安居樂業(yè)。因此,在研究和創(chuàng)新“楓橋經驗”中,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弱化、虛化相信群眾和依靠群眾在“楓橋經驗”中的特殊地位。第三,要牢固樹立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皸鳂蚪涷灐笔侨嗣袢罕娫趯嵺`中的偉大創(chuàng)造,體現(xiàn)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正確性和優(yōu)越性,蘊含在科學豐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社會治理理論之中,展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包括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的重大成果,滲透著中華民族數千年源遠流長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燦爛文化,我們必須長期堅持。“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提煉工作,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5月17日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加強對我國基層社會實踐經驗的系統(tǒng)總結和分析研究,加強對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在社會治理尤其基層治理方面的研究闡釋,提煉出有學理性的新理論,概括出有規(guī)律性的新實踐。第四,要大興調研之風,堅持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既要總結成功經驗,又要實事求是,根據新形勢新情況,不斷豐富、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楓橋經驗”?!皸鳂蚪涷灐笔侨嗣裨趯嵺`中創(chuàng)造出來的,對“楓橋經驗”的理論進行總結,“鼠標不能代替腳板”,必然要深入基層、深入實踐、深入群眾,拜人民為師。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發(fā)生了變化,社會狀況和人民內部矛盾呈現(xiàn)新特點。在這種背景下,“楓橋經驗”如何主動適應社會主要矛盾發(fā)生的新變化,如何實現(xiàn)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機結合,如何與時俱進、創(chuàng)新發(fā)展,如何更好地進行復制和推廣,都需要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希望課題組都能夠抽出專門時間深入調研,爭取形成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和理論成果,為“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發(fā)展、為我國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作出自己的貢獻。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姜偉出席會議

  姜偉指出,毛澤東同志提出學習 “楓橋經驗”已經55年,習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時提出發(fā)展“楓橋經驗”也已經15年。希望課題組在總結提煉“楓橋經驗”時把重點放在黨的十八大以來“楓橋經驗”的最新發(fā)展;希望各位專家學者結合各自的成果和經驗開展研究,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同時指導實踐,在培養(yǎng)典型的同時發(fā)展典型;三是人民法院將積極參加課題研究和調研,把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工作和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結合起來,特別是與十九大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xiāng)村治理體系結合起來,為在新時代創(chuàng)新發(fā)展“楓橋經驗”做出貢獻。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文顯主持會議

  張文顯指出,法學會要完成好郭聲琨書記交辦的重要任務,一是要在經驗總結基礎上加強理論提升,將“楓橋經驗”上升為“楓橋理論”,構筑有關“楓橋經驗”完整的理論體系,上升為可以構成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組成部分的理論。二是要總結、探索、概括出在全國范圍內可復制、可推廣、可實踐的楓橋經驗,能夠對全國發(fā)揮指導作用。三是要推動“楓橋經驗”在新時代創(chuàng)新發(fā)展、與時俱進,把全國關于基層治理的好經驗凝聚到“楓橋經驗”這一概念之下,成為能夠在全國通用、向世界展示的經驗和理論。四是要在方法論上堅持實事求是,加強調查研究,為進一步創(chuàng)新發(fā)展“楓橋經驗”提出對策建議。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王其江出席會議

  王其江指出,“楓橋經驗”的總結、提煉和推廣意義重大,事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事關基層人民福祉,事關和諧社會構建。目前基層社會的矛盾與55年前毛澤東同志對“楓橋經驗”作出批示時比要復雜得多,而“楓橋經驗”為解決這些突出矛盾提供了一條很好的路徑。在毛澤東主席對楓橋經驗作出批示55周年、習近平總書記批示推廣楓橋經驗15周年之際,中央政法委將舉行重大紀念活動,法學會的一系列活動也由本次座談會開始正式拉開序幕。對楓橋經驗的總結和提升,不僅是理論層面,在實踐層面也要有很好的總結和挖掘,中國法學會要做好這方面工作,指導地方法學會發(fā)揮好第三方的特殊優(yōu)勢,積極參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李林研究員出席會議

  中央綜治辦二室主任陳顯輝、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副主任汪世榮、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副廳級檢察員陳玉棟、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視員劉林華、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qū)建設司副司長黃觀鴻、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姜海濤等中央有關部門代表出席會議,并結合本單位本系統(tǒng)的工作,對“楓橋經驗”的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意見。

  浙江省綜治辦專職副主任謝小云,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沈秋偉,浙江省法學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陸劍鋒,紹興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紹興市法學會暨“楓橋經驗”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馬永定,紹興市綜治辦副主任、法學會副會長戴大新等地方實務部門的代表應邀參加會議,介紹了“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發(fā)展和理論研究有關情況?!墩憬鞂W院學報》副主編蔣國長教授、紹興市委黨?!皸鳂蚪涷灐毖芯克撠熑吮R芳霞教授介紹了“楓橋經驗”理論研究的整體狀況。

  四川大學“985平臺”首席科學家顧培東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fā)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負責人徐漢明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中心主任范愉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高其才教授,北京大學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強世功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武漢大學社會學系主任賀雪峰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錢弘道教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所副所長楊昌軍研究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柏峰教授,山東大學法學院鄭智航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彭小龍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鄭毅副教授等專家學者參加座談,認真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楓橋經驗”的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總結了“楓橋經驗”已經形成的重要經驗和重要理論,對“‘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重大課題的內容、研究思路以及課題實施和調研活動的相關安排提出了許多很好的建議。

  為確保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工作順利進行并取得預期效果,中國法學會決定成立“‘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重大課題領導小組和專家組。會議宣布了課題領導小組和課題專家組組成人員名單,陳冀平擔任課題領導小組組長,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鮑紹坤、張文顯、王其江擔任副組長;張文顯擔任課題專家組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國法學會研究部。課題組將爭取在半年之內拿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完成好中央領導布置的重大任務。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機關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人事部主任呂興煥,會員部主任張所菲,《中國法學》雜志社總編輯張新寶,《民主與法制》雜志社總編輯劉桂明,人事部(機關黨委)副主任王國升等中國法學會機關有關部室和直屬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參加座談會。

  針對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的重要部署,中國法學會把總結、提煉、推廣“楓橋經驗”確定為2018年全年的重點工作進行謀劃和落實。除了設立重大課題和一系列重點課題組織開展全面深入研究之外,還將采取以下有效舉措予以落實,一是;組織和引領地方法學會結合本地實踐開展“楓橋經驗”課題研究和推廣工作,并且作為基層組織積極參與社會矛盾的預防和化解;二是作為中國法學會“雙百”高端法治宣講的選題,進理論中心組;三是作為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三大論壇之一——中國法學青年論壇的主題,同時開展面向全國的主題征文活動;四是《中國法學》雜志將計劃組稿發(fā)表“楓橋經驗”和基層治理方面的優(yōu)秀論文;五是《民主與法制》雜志將把“楓橋經驗”作為全年的重點選題進行系列采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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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

重大課題領導小組

  組長

  陳冀平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

  副組長

  鮑紹坤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兼秘書長

  張文顯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

  王其江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

  成員

  陳顯輝 中央綜治辦綜治二室主任

  李仕春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主任

  呂興煥 中國法學會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人事部主任

  張所菲 中國法學會會員部主任

  張新寶 《中國法學》雜志社總編輯

  劉桂明 《民主與法制》雜志社總編輯

  彭 ? ?伶?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主任

  王偉國 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所副所長

  謝小云 浙江省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金伯中 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

  陸劍鋒 浙江省法學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

  馬永定 紹興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法學會(“楓橋經驗”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辦公室

  設在中國法學會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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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法學會《“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

  重大課題專家組

  組長

  張文顯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

  成員(按姓氏拼音排序

  陳柏峰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陳善平 諸暨市委政法委委員、“楓橋經驗”研究會會長

  戴大新 紹興市綜治辦副主任、法學會副會長

  范 ? ?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高其才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農業(yè)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

  顧培東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四川大學“985平臺”首席科學家

  桂 ? ?華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研究員

  賀雪峰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主任、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蔣國長 浙江警察學院教授、《浙江警察學院學報》副主編

  金伯中 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

  李 ? ?林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教授

  盧芳霞 紹興市委黨校教授、“楓橋經驗”研究所負責人

  羅平漢?中共中央黨校黨史部主任、教授

  彭小龍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錢弘道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中國法治研究院院長

  強世功 北京大學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

  汪世榮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校長助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副主任

  徐漢明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fā)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負責人、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基地主任、教授

  徐 ? ?勇 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研究院院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院長、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

  楊昌軍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郁建興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鄭 ? ?毅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鄭智航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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